15801230765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免冠企业名称办理必要条件及流程
新闻中心
免冠企业名称办理必要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免冠企业名称办理必要条件及流程

免冠企业名称办理必要条件及流程

 

免冠名称的有限公司由省工商局报國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后由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经國家工商局核准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或免冠行政区划的原企业名称,其变更名称仍需國家工商局核准的,应按有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上报,经核准后方能使用,未经國家工商局核准,不得再使用冠以上述字样或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由于2023年国庆之后实行新政策,以下是介绍免冠公司名称的注册条件及成立方法。

 

核准工商总局名称流程:

1:确认是准备新核准公司名称,然后注册公司

2:准备要核准的公司名称(准备1-3备用名称)

3:准备需要的资料

4:总局网报

5:等待工商总局审批

6:审核成功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会下发到注册地当地工商局

7:在有效期内注册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是半年,到期后可以再办理延期6个月

 

工商总局核名准则举例说明:

其一,办理无区域公司名称则是(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其二,办理无区域无行业公司名称则是(某某有限公司)

其三,办理无区域集团公司则是(某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其四,办理无区域无行业集团公司则是(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其五,办理带中國字眼的公司则是(某某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设代理业务如下: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

2,无行政区划无行业特征企业名称核准。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5,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

6,无域名的公司名称核准

7,免冠公司名称核准

8,全国性公司名称核准

9,联系人:马经理

===================================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16号楼2305
  • 电话:15801230765
  • 手机:15801230765
  • 联系人:马男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