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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办理明文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办理明文规定

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办理明文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然而,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不限于一个地方,而是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那么在公司名前不加地名是允许的。但它的注册是有一定条件的。以下是办理方式及条件:

 

办理工商总局核名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1. 工商总局核名对注册地址是有要求的,不是什么地址都可以注册

2 工商总局核名要准备3-5个名称

3 工商总局可以注册带中国的名称,中国可以放在字号后面,但是要求股东必须是外资公司

4 拟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字数应该在60个字以内)

5 低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集团名称不得低于1亿

6 法人股东身份信息

 

工商总局核名时应该注意事项:

1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敏感字词/

2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反社会道德字样/

3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误导他人的字样/

4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数字、符号、字母、繁体字样/

5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字样/

6申请公司名称中不能地名、名胜古迹名称/

 

本公司多年的企业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社会资源,中企保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挑战传统企业服务的革新者,并一直遵循严谨、积极与卓越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企业服务行业与市场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如您想注册工商总局公司核名业务,欢迎您的来电与咨询。联系人:马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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