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清楚不含区域企业是否可以直接操作减资
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不含行政区划、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作了规定。在新《办法》施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1亿元以上。此类企业申请减资,应当符合现行的新《办法》或者原有规定之一。即:
1、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2、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3、如相关企业不满足对应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减资,或者应当在减资的变更企业名称,即在名称中增加“行政区划”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以下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会给您带来帮助。如有不懂或是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家局核名新政策规定(2023.10.1号后):
一、新设公司不能加“集团”,需控股3个以上公司变更名称加“集团”;
二、不加行政区划的,需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投资;
一、不加行业特点的,需跨5个以上行业。
*商*局核名时应该注意事项:
1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敏感字词/
2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反社会道德字样/
3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误导他人的字样/
4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数字、符号、字母、繁体字样/
5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损害*家、公共利益的字样/
6申请公司名称*不能地名、名胜古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