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设立的免冠企业变更名称的方式
为了规范企业名称使用,國家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自23年10月起实施了新修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其中第十九、二十条详细表明免冠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条件。这类企业名称需要提交至國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进行核准,所以也称之为國家局核名。下面说明新规后,國家局免冠企业变更名称的要求。
成立*加局公司的流程:
1.确认是准备新核准公司名称,然后注册公司;
2.准备要核准的公司名称(尽量有备用名称);
3.准备需要的资料
4.*局网报(或者找专 业代理机构);
5.等待公商*局审批;
6.审核成功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会下发于我公司;
7.在有效期内注册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是半年)
*商*局的企业核名须知:
一;公司的字号不允许使用社会统称(农民,教师,儿童,等)
二;公司的字号不允许适用带有宗教含义
三;公司的字号不允许和企业有摩擦
四;公司的字号不允许包含 政 治意味
我们公司遵循“信守合同、优良服务”宗旨,坚守“诚信、恭谦、创新、敬业”的企业理念,“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向新老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企保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