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不含区域减资的新规定
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不含行政区划、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作了规定。在新《办法》施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1亿元以上。此类企业申请减资,应当符合现行的新《办法》或者原有规定之一。即:
1、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2、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3、如相关企业不满足对应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减资,或者应当在减资的变更企业名称,即在名称中增加“行政区划”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以下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会给您带来帮助。如有不懂或是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无区域的公司核准流程:
1准备股东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2股东需要做身份登记注册验证
3填写跨省情况说明书
4提交材料
5等待核准告知书的下发
*商*局核名取字号名称时一般有以下要求:
1、 不能使用含有*家名称、名称、政党名称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2、 不能使用带有歧视、宣扬等有损于*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3、 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和外文。
4、 不能使用*商*局文件规定的一些禁用词等,具体可参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