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域名公司减资条件及办理步骤
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无域名、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作了规定。在新《办法》施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无域名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1亿元以上。此类企业申请减资,应当符合现行的新《办法》或者原有规定之一。即:
1、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2、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3、如相关企业不满足对应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减资,或者应当在减资的变更企业名称,即在名称中增加“行政区划”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以下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会给您带来帮助。如有不懂或是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公司做无区域核名,需明确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方面*局要求要达到5000W
2公司头资人其*一个名下要有4家企业需跨省份经营
3申请公司的字号不能损害* 家利益,行业不可以放在字号里面
4无行业的注册资金方面*局要求要达到10000万
5检测名称是否有重名,和商标有没有冲突
企业名称需要使用符合*家规范的汉子: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分公司也应当所从*公司名称
3企业名称如果有重名,需要有投姿关系或有授权
4原有企业升级变更*局名称,需要公司成立满足1年
5如果是外姿企业,需翻译成*文使用,不需报送*商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