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没有行政区划企业注册资金减少的处理方案
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无域名、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作了规定。在新《办法》施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无域名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1亿元以上。此类企业申请减资,应当符合现行的新《办法》或者原有规定之一。即:
1、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2、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3、如相关企业不满足对应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减资,或者应当在减资的变更企业名称,即在名称中增加“行政区划”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以下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会给您带来帮助。如有不懂或是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公司的名称核名成无区域、无行业限制的要求:
1、无地域公司注册要求:
⑴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认缴⑵股东名下要有四家及以上公司⑶两家公司要求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经营
2、无地域、无行业表述公司注册要求:⑴注册资金达到10000万元,认缴⑵股东名下要有三家及以上公司⑶三家公司要求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经营,且经营属性不同,及成立一年以上参股需要达到一年。
无行政区划公司名称限制字号:
1、企业字号不得有损于國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企业名称不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政府名称、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外国國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5、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7、企业营业手续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8、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