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公司调整新名称的注册要求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以成立全国性企业是怎么变更新名称的,为了规范企业名称使用,國家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自23年10月起实施了新修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其中第十九、二十条详细表明全国性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条件。这类企业名称需要提交至國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进行核准,也称之为國家局公司核名。下面说明新规后,國家局全国性企业变更名称的要求及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希望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不懂,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无行政区划公司注册条件:
1、说一下基本条件,注册资金必须要不低于5000万元
2、对于股东,需要在外省市持股4家公司
3、公司的字号不得低于两个字,字号不能涉及敏感词汇等
办理无区域公司核名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不能重名
2、与其他大型企业的名字不能混淆
3、与同行业的名称不能同音
4、不要使用繁体字、数字、英文字母
5、不要带有地区简称
6、不能使用名人字号
7、不能带有宗教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