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带行政区划企业减资的方式及要求
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无域名、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作了规定。在新《办法》施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无域名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1亿元以上。此类企业申请减资,应当符合现行的新《办法》或者原有规定之一。即:
1、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2、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3、如相关企业不满足对应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减资,或者应当在减资的变更企业名称,即在名称中增加“行政区划”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以下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会给您带来帮助。如有不懂或是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申请*局名称公司条件:
1、确认预申请的公司名称,两个备选名称;
2、准备要批准的公司名称(如果可能,还可以使用其他名称);
3、准备所需的材料(后续有详细说明)
4、提交*局申请报告(或找代理商来帮助检索公司名称并帮助代理商);
5、等待公商行政管理*局批准(5个公作日);
6、审核成功后,将向当地公商局注册发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在公司有效期内注册(名称批准通知有效期为半年,有效期满后可以再延长6个月)
满足上面所述条件我们就可以对公司进行核名操作,一定要注意:
1公司名称不能损害*家及社会利益;
2公司名称不能含有*家、地区名称;
3公司名称不能包含字母、拼音、数字;
4公司名称不能含有敏感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