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一家全国性公司名称的条件及程序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以成立全国性企业是怎么变更新名称的,为了规范企业名称使用,國家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自23年10月起实施了新修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其中第十九、二十条详细表明全国性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条件。这类企业名称需要提交至國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进行核准,也称之为國家局公司核名。下面说明新规后,國家局全国性企业变更名称的要求及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希望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不懂,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公商*局核名的条件:
1.无行政区域:注册资金要求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
2.行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3.行业特点为“证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4.投之基金公司: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含5亿);
注册公司取名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因为我*并没有完全限制公司名称的字数限
制,名称如果过长的话也还是不容易通过的。
2、如果想使用别人的公司注销已经完成的名字,
必须要等人家完成注销满一年之后才可以进行使用。
3、不能随意使用别人已经注册好的商标或者字号
来用做自己的门头。
4、不能擅自将别人已经注册号的商标用来核名当
做自己的公司名称。